“瞎卖萌”、“怼网民”、“神回复”、买“假粉丝”……今后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再不能如此任性了。近日,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《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对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定下规矩。政务新媒体,是指湖北省各级政府行政机关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、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注册并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,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。政务新媒体怎么开?《办法》要求,主办单位开设、变更、关停、注销政务新媒体,须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,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报送,做到备案之外无政务新媒体。除涉密单位和不对外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外,县级以上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应开设政务新媒体,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。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只开办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,对同一平台上开办有多个账号的,应清理整合。在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、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,应及时清理优化,确属无力维护的应关停注销。此外,不得以个人名义开办政务新媒体,不得在国家有关主管单位未予核准的新媒体平台上开办政务新媒体,不得为专项活动或专项工作单独开办政务新媒体。政务新媒体怎么建?《